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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余姚但女士在电动车行买了一辆三轮篷车,花了6600元,原本是为了接送孩子方便,骑两轮摩托车下雨天不方便,自己小车驾照又没考出来,于是买一辆三轮篷车。但骑车上路碰到了交警,交警要求上牌,不上牌就不能让路,她就不敢再骑了。
但女士说,当时咨询商家的时候,商家说这种电动车是不用上牌的,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上不了牌。但女士给记者看了一下收据,收据的备注一栏有两行字,不过被印章盖住了,看不清楚。但女士说,她也是找商家协商退车,才明白收据上被章覆盖的字迹是什么“上路被交警查车,跟店里没关系”,实在意味深长。
记者陪同但女士找到商家,负责人表示,但女士到店里买三轮车,他们把相关情况是告知但女士的,这样的三轮车在宁波的确不能上牌,在收据上注明了,但女士也确认了。
负责人说,店里也有公告,篷车不能在市区道路,公路上行驶,只适合单位内部、公园内、广场内、厂区内使用。但女士说,买车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墙上有没有公告。经过协商,商家愿意以2000元的价格回收这辆车,但女士坚持要退5000元,双方没能谈拢。
如果商家明确告知三轮敞篷车不能上牌,不能上路,交警查到了,商家概不负责,还会有人买车吗?即便是二傻子也不会买。商家备注的地方也很隐晦,章直接盖上面,买车的人防不胜防。那么大一张收据,为何印章偏偏盖在两行潦草的字迹上,不就是为了掩盖什么。
商家卖的是合法车,买家上路就不合法,公园、广场、厂区有没有可能让你骑这种车?三轮车只能放家里展示,感觉很荒谬。车辆的用途、功能是什么?既然不让上路,为何让生产出来。如果是该区域不能上牌、上路,那为何要在该地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