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每小时死一人 专家吁强制佩戴头盔全国立法
发布时间:2020-12-07 发布人:管理员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遇到交通事故后,多为颅脑损伤致死,自行车安全头盔能够减少63%的头部受伤和88%的颅脑损伤,但中国许多城市佩戴率不足30%。各地在佩戴头盔立法方面动作频繁,但仍存在合法性困境、法制不统一及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专家呼吁推动全国立法。

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步下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交通伤害却逆势攀升。佩戴头盔是最重要的防护手段,但中国头盔佩戴率明显偏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施立栋在近期一场研讨会上呼吁推动强制佩戴头盔写入全国立法,以保护更多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中国是电动自行车大国,相关交通事故数量也不容小觑。据工信部统计,2019年,中国电动自行车完成产量2707.7万辆,社会保有量近3亿辆,位居世界第一。在北京大学社会化媒体研究中心举办的“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与伤害预防”线上研讨会上,中国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副主任邓晓介绍, 201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死亡人数达8639人,受伤人数达44677人,伤亡人数接近非机动车伤亡人数的70%。“用一个具体的数据,在去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里面,每一小时就会有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是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每小时还会有5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会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这样的数字是很震撼的。”邓晓说。此外,邓晓在研讨会上指出,近十年来,全国整体道路安全在稳步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逐步下降,但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伤亡情况却呈在逆势发展,死伤率不断攀升。其引用数据称,从2009年至2019年,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累计死亡6.75万人,受伤33.19万人,但2019年的这两项数据都已达到2009年的2倍多。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原因复杂。邓晓认为,其危险因素包括人、车、路三方面多重因素,如骑行者自身超速行驶、违反交规、分心驾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而车辆制动不达标、交通混行或交叉路口设计不合理等因素,也会导致事故高发。

“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当中,大多数还是由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教授刘建军在研讨会上指出,以超速行驶为例,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201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其设计速度最高不超过25公里/小时,但在实际生活中,大量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往往超过30公里甚至超过40公里,“电动自行车超速在我国是普遍现象,不超速反而是个极少见的现象。”刘建军说。颅脑损伤是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遇到交通事故后最大的致死及致重伤因素。邓晓介绍,根据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数据,交通死亡中有74.8%是因为颅脑损伤,重伤人员中则有80%是因为颅脑损伤,“这提示我们颅脑损伤对交通事故来说是重要的致死和致伤原因。”佩戴头盔是保护不受颅脑损伤最重要的手段。邓晓称,尽管头盔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但在事故发生时却能起到救命保护的作用,但中国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佩戴头盔的比例却较发达国家明显偏低,其以上海为例指出,上海曾在2017年观测15000辆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仅有不到20%,且超速普遍,还有许多闯红灯行为。而对比国外,如瑞士曾在2007至2013年有过研究,其电动自行车相关住院病例中,头部和颈部受伤最多,但比例仅有27%,中国却占到50%左右,瑞士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头盔佩戴率高达75%。邓晓介绍,自行车安全头盔能够减少63%的头部受伤和88%的颅脑损伤,不戴安全头盔的两轮机动车驾驶员受伤人数是戴头盔者的3倍。各地在倡导头盔佩戴甚至立法方面动作频繁。据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施立栋统计,截至11月26日,国内已有共计40部地方层面立法对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作出了相关规定。江苏及浙江则都于今年在省级层面出台地方管理法规,对佩戴头盔问题作出明确规定。5月15日,江苏省通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浙江省《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也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今年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的头盔佩戴行为提升到国家层面,行动提出,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该行动一度点燃头盔市场,导致头盔价格翻涨数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政策规划室主任戴帅在研讨会上引用数据称,“一盔一带”行动开展以来,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比例明显提高,如南京、深圳、上海、杭州、海口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了80%以上,宁波更是达到92%,而此前有些城市佩戴率还不足30%。

戴上头盔
扣好搭扣
才能够在最危险的时刻
给予你最安全的保障
此外,施立栋引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数据称,2019年浙江宁波市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3%和61%。“我们预估如果每一个骑行人员都能够正确佩戴头盔,一年可以挽救2500到3500人的生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可以减少5%左右,这个比例是非常可观的。”戴帅说但施立栋也指出,目前有关电动自行车骑乘者头盔佩戴相关立法远非完善,由于全国性立法缺失,地方层面在推动相关立法时,仍存在合法性困境、法制不统一以及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比如,地方立法是否有权限推动?如果有权限,应是以什么样的形式,是人大立法还是地方政府立法或者普通的规范性文件?如何具体设计立法的内容?这些都面临很多立法方面的疑问。”施立栋说。施立栋曾参加2016年浙江省《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立法过程,其回忆称,针对立法文本中是否应当强制性要求佩戴头盔,各方曾经争议巨大。如专家建议稿中明确写上了包括骑行人、乘坐人员都应当佩戴头盔,如不佩戴要接受相关处罚,但该专家建议稿在提交给立法部门后,几经易稿,其中一稿是2016年8月19日提交给省人大进行内部审核时,条文规定从“应当佩戴并处罚”改成了“鼓励”,立法通过前,“鼓励”又被调整为“应当”,但由于没有设置处罚责任,本质差别不大。此外,在今年江苏省层面推动电动自行车立法过程中,人大立法机关也心存顾虑,“尽管该规定能使事故伤害降低发挥更大作用,具有正当性,但还应当考虑立法权限的问题。”施立栋说,江苏省最终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头盔,是因为立法机关在网上发起调查,发现53%的调查对象赞同强制佩戴头盔,江苏省立法机关因而力排众议进行了强制规定,并设有罚则。施立栋认为,应尽快推动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强制头盔佩戴写入中央立法,如在未来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时,适时加入头盔要求,以缓解目前在地方层面推动头盔佩戴立法所面临的合法性方面的缺陷。此外,施立栋认为还应加强头盔佩戴立法制定后的相关配套措施颁布,如头盔标准制定,并强化对经营型重点行业,如快递、共享单车行业头盔佩戴监管,尤其需要跟进保险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