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不要使用任何品牌的共享电动车

发布时间:2020-05-28 发布人:管理员

5月27日上午,北京市交通委公示“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第一季度运营管理监督情况”。


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末,北京共有85.4万辆共享单车在监管平台报备,经现场核查,车辆报备率为70.5%,但也存在着部分企业车辆数据造假、违规投放严重的问题。


由于北京市明确规定不发展共享电动车,市交通委也再次提醒市民,不要使用任何品牌的共享电动车。


以下为公示全文:

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第一季度运营管理监督情况公示如下:


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运行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3月底,在本市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摩拜单车、美团单车,以下简称美团)、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子公司,运营青桔单车,以下简称“青桔”)、北京梦想蜂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便利蜂单车)、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单车)等4家企业(以下统称“各运营企业”)已将运营车辆信息按规定接入了北京市共享自行车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接受市、区、街道(乡镇)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单车)因数据传输中断,已被市执法总队约谈并立案调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经市级考核督查组综合评定,第一季度各运营企业考核结果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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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信用考核排名及成绩明细


二、约谈和行政处罚情况


本季度市交通执法总队共约谈6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租赁电动车企业累计10次。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因在海淀区、东城区大规模违规投放青桔单车,经约谈后拒不整改,被行政处罚2次,累计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在东城区大规模违规投放哈啰单车,经约谈后拒不整改,被行政处罚1次,处5万元行政罚款。武汉小象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芒果出行)、人人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出行)因违规投放租赁电动自行车 ,经约谈后拒不整改,分别被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并限期在3月31日前回收所有违规运营的租赁电动车。


三、市级监管平台各企业数据接入情况通报


截至第一季度末,在北京市共享自行车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报备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计85.4万辆,经现场核查,车辆报备率为70.5%,动态数据(车辆订单和车辆位置信息)接入比例达到95.7%,整体数据接入情况有所提升。但部分企业在车辆报备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哈啰单车企业存在严重违投车辆情况。3月21日-24日,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联合各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部门开展车辆报备情况专项抽查核查工作。核查结果显示,哈啰单车存在严重违投情况,车辆报备率仅为6.5%。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就此违规行为展开后续调查。


二是青桔单车企业存在严重车辆数据造假。3月份,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微信扫码核查程序在线升级暂停使用期间,监管平台仍接收到青桔单车的“扫码核查数据”733条,报备率为83%;核查程序恢复使用后,监管平台又收到1300余条未经微信核查程序上报的青桔单车数据,且通过以上途径上报的青桔单车车辆报备率高达99.9%,与当月现场核查数据有较大偏差(现场核查报备率为63.8%)。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就此违规行为展开后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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